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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老小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院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3134    来源:青羊区政协
  • 陈思宏

2017年,民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院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青羊区已经出台了2021—2025年养老行动计划,2022年还启用了全省首个区级养老综合体——青羊区康养中心,有力推进了我区养老事业发展。但目前我区养老服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和支持。

一、我区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我区2021年末2022年初的统计公报,60岁以上户籍老人约155105人,占比20.5%,我区已经进入超老龄社会,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主要以社会机构养老为主,公建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机构数额不足。

社区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空间,依托社区就近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符合中国现有国情和传统风俗。但截至2021年我区仅有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大部分社区未设有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急需服务的老人无法得到及时服务,养老供给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二、社区养老机构短缺的原因分析

1.观念意识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和社区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迫切性认识不足,养老问题不应只由民政部门解决,应由政府统筹解决。

2.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尚不成熟。可供休息、休闲的养老场地少,基础设施较差,相关服务不配套,住宅小区甚至新建小区也基本无规划社区养老场所。

3.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政府在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社区养老方面的政策不够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比如养老服务质量不能量化。

4.资金保障渠道来源单一。目前无论是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绝大部分还是靠政府的投入。无论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还是扶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本上都是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但政府财力有限,不可能将大量的资金都用于老年事业上。因此,社区养老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社区养老服务的持久性和长效性。

5.社会共同参与程度不高。社区尚未有主动承担养老功能的自觉性,此外,居民自觉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也不强。且目前我国社区志愿者组织体系尚未形成,无充足的志愿者人员队伍。或者有志愿者,但养老护理水平尚在初级阶段,因此社区养老服务较难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实施措施和建议

我区应高度重视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由政府统筹解决。建议规划部门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将该项工作提升到和公办幼儿园规划一样的高度。

1.明确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指标的新建小区必须配置1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新建小区内,开发商须同步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2.明确新建居住区、老旧小区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标准,由住建部门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由政府统筹,民政部门落实,将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委托给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可考虑通过市场竞争模式,政府适当扶持补贴,为社区老人就近提供快捷、基本、价格可承受的养老服务。

4.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社区敬老院、社区托老所、家政服务中心、社区卫生康复中心为依托,利用社区内的有效资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核心,社区志愿者为补充,以社区内有老人的家庭为服务对象,建立一个畅通的网络服务体系,使老年人能从社区获得托养、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医疗护理、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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